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连续满2年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,法院调解后无效的,一般会准许双方离婚。但是有以下情形的,一般不准许离婚:夫妻分居不是感情不和造成的,例如因工作原因而分居等
无论分居多久,婚姻关系都不能自动终止。但是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,则构成夫妻关系确实破裂。在诉讼中,如果调解失败,他们应该被判准予离婚。不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,不能适用